解决印刷质量争议 合同先行
福州众印网 2006/8/1 21:22:00 来源:转载
如果说在市场开放比较早的南方,人们的记忆里已经寻找不到计划经济思维痕迹,而在北京我们要谈论什么问题,往往不得不从计划经济谈起。有着长时间从业经验的北京印刷质量协会秘书长张庆连亲身经历了印刷行业市场环境的变迁,为《印刷经理人》详细剖析了印刷质量争议的成因,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市场环境变迁
在计划经济时代,印刷厂的客户都是国营的出版社,并且与出版社的数量相比,印刷厂相应不足,印刷行业竞争并不激烈。国营出版社在经营方式上一般都比较正规,在没有太大利润压力的情况下,他们更倾向于与某一家印刷厂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虽很少签订正式的合同,但国营出版社的良好信誉弥补了形式上的不足,保证了双方业务往来的良性循环。在经营风险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印刷厂就像温水里的青蛙一样不急不缓地开展着经营。 20世纪80年代,内地市场逐渐开放,但新闻出版系统的改革慢于其他行业,致使印刷厂与委印单位的矛盾直至80年代后期方表现出来。北京市最早的一起印刷质量争议便发生在1987年。等到了90年代末,要求对产品印刷质量进行仲裁的案件明显增多。 随着出版、印刷业涉入改革深水区,社会对印刷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印刷业的宏观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作为一个在产业队伍中排位并不靠前的行业,印刷业的众多组成细胞在业务处理方面反而出现了“船小不好调头”的现象。 变化之一,委印单位经营性质的变化。如前所述,以国营出版社为业务主体的印刷厂,长期以来已习惯了以简陋的委印单和口头协议为主的业务往来模式。加之国营出版社一般都积累了一批懂得印刷工艺的专业人才,因此印刷品的工艺设计处理均会以印刷厂现有的工艺作为参照,印刷厂很少因为产品设计问题和委印单位发生纠纷。 然而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广告公司和个体书商在印刷厂的业务比重中逐渐占据了较大份额,原有的主要业务伙伴国营出版单位也大多进行了改制。与以前相比,这些委印单位都具有高度的成本节约意识和市场敏感度,一旦市场有任何风吹草动,便会想尽办法转嫁损失。1988年武侠类图书畅销时,曾经有某单位委托印刷厂印制了10万册的武侠书籍,由于某些原因未及时销售,等到第二年产品重新投放市场时却因延误了时机而滞销,书商随即以质量问题为由向印厂索赔。可见,印刷厂原有的业务模式已经不足以应对环境的变化了。 变化之二,竞争形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印刷企业的服务已从最初的供应相对不足转化到相对充足的阶段。印刷经理人一方面慨叹生意难做,单笔合同利润越来越薄,一方面在承揽业务时却容易大包大揽,犯下“最大限度方便别人”的错误。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印品质量和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于竞争压力,印刷厂往往饥不择食,并不考虑自身的工艺水平能否满足客户的需求,一旦发现履行订单有困难时已是骑虎难下。印刷业也是一个特种行业,有很多不成文的规定,例如加工前要有客户的委印单,印厂无权过问印制物的具体内容,如果要进行改动,必须严格遵循委印单位的签字样等。但很多印刷厂因害怕繁杂的手续会导致客户流失,往往并不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内容部分的改动仅凭委印单位一个电话,连起码的文字记录都没有。一旦委印单位不承认改动,而印厂又不能提交证据,在诉讼中印厂往往要为自己的草率买单。 图书设计日益复杂化也是导致印厂“败走麦城”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过去彩图没有裁切出血的设计,折页的变动不会影响效果,而现在折页稍微有点变动就会出现心电图似的波动痕迹。在缺乏详细的合同规定、委托单位未交待清楚注意细节的情况下,印刷厂很容易在彩色图书的图片追色上出现偏差,此时一旦对簿公堂,印刷厂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协会 未雨绸缪
旧有的经营模式给印刷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风险。制定印刷行业的合同范本因而被北京印刷质量协会列为2005年重要工作之一。“你在大街上看不到病人,到医院里才看得到。”张庆连用一个通俗的比喻解释了协会做这项工作的初衷。2004年,北京印刷业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某行业杂志在前几期印刷业务往来过程中,按时付款,信誉颇佳,给承印厂留下了很好印象。然而蜜月期没过多久,该客户便以印刷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以各期销售尾数作为依据,要求该承印厂赔偿整批刊物的损失。由于行业信息沟通渠道的不畅,该杂志又多次故技重演,致使多家印厂接连在“同一条阴沟里翻了船”。 虽然只是个案,但在张庆连的眼里却是一个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印刷质量协会作为一个行业风险监控的排头兵和后勤部队,要做的工作就是帮助企业尽可能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预警经营风险。
印厂 亡羊补牢
印刷质量纠纷频出的另外一个客观原因在于标准的不完善,现有的某些可量化标准也存在不符合实际需要的情况。“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张庆连一再强调印刷经理人要有风险经营意识,不能只一味地“抓革命,促生产”,应严格管理,注重业务员相关能力的培养,使其结合企业实际有选择地洽谈业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 在具体操作层面,张庆连建议,印刷经理人应该对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心中有数,做到有的放矢。首先要严把质量关,不能一味地节约成本。许多厂家为了节省成本,封面用胶型号不符,工艺操作规程不规范,时间一长便会发现散页现象,这是现阶段印刷质量纠纷多集中在装订方面的主要原因。 其次,签订合同时应尽量将细节细化,尤其在印品质量和交货验收规则方面。根据合同法,质量条款不是合同成立所必备的主要条款,故常常被忽视,事实上大部分的印刷品质量争议又都与合同约定不清有关。而印刷业印刷质量指标多数不可量化和标准的不完善,使得签订质量条款的必要性更加突出。 印刷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要求合同的定做人,具体到印刷业就是委印单位,必须对委印产品进行验收,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委印单位不提出质量异议,那么承揽人即印刷厂是可以免责的,当然约定期限必须合理。试想,如果当初约定了质量异议期限,就不会出现上文提到的多家印刷厂“栽”在同一个委印单位手里的事情了。
本文标题:解决印刷质量争议 合同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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