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9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关于捷达包装印刷分公司坏账核销的报告。
三、通过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7年度增加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报告:公司2007年下半年度将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2007年度担保总额人民币22400万元(已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增加后2007年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900万元,担保时间从2007年8月9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止。
五、通过公司以其所占参股子公司上海川沙界龙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川沙界龙)49%股权份额为限对川沙界龙下属项目公司上海德盈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银行长宁支行借款人民币16000万元中的784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2007年7月18日至2009年1月16日。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30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