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业退出机制三个关键环节
福州印刷网 2007-9-6 9:38:00 来源:福州印刷网
退出机制就是在做好行业准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定规律或原则实现行业的有序退出。其表现形式是优胜劣汰,目的是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整个行业良性运转。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制度的综合作用,淘汰一批生产落后、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真正做到‘能生能死’、有进有退、有保有压,把一潭死水变成一潭活水。”根据柳署长这一讲话精神,我们感到,要在印刷业建立退出机制,主要要靠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行政强制三个环节来实现。 市场机制是市场有机体内部各方面在市场交换活动中建立的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内在有机联系形式,简单说,就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上进行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活动所形成的价格、利率、竞争、税率、供求、风险等方面的联系和制约方式。在市场机制中起核心作用的是竞争,正常、良性的竞争是市场生命力之所在,而形成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开放市场。无论一个行业规模有多大,如果关住进入大门,它也会变为一潭死水,渐渐腐朽僵化,失去生机。如果说印刷业就像一潭水,那么只有靠大量新水源的不断注入,它才能形成流动,行业退出机制正是靠这个流动作用自然形成。当然,注入的一定要是“新鲜水源”,而不是“臭水”和“污水”。印刷行业如何确定准入标准呢?定得太高会门庭冷落,实现不了“流动”的目的,定得太低则又会带来行业“污染”。建议以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并以该地区当前行业发展平均水平做参照来确定准入标准。 印刷行业协会在退出机制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实现行业自律。笔者认为,我国印刷行业协会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协会议事制度,建立起本行业的评议机构,接受行业投诉,对企业行风、诚信、产品、竞争等事项做出行业评议。一方面可将评议结果提交行政管理部门做行政监管参考;另一方面可作行业评议发布,对作风败坏的企业形成业内抵制、排斥,社会公布暴光。企业一旦遭受这种“处罚”,实际上已无异于被宣告退出。运转良好的行业评议机制,将成为市场机制的“得力助手”,两者相辅相成,退出机制也就会自然有效运行了。 行政强制退出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后不得不采取的行政措施。《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是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强制退出的法律依据。但由于涉及内容多是违法乱纪的原则性问题,退出其实就是“开除”,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为目的的退出机制的体现。而对诸如构成恶性竞争、产品质量低劣、设备技术落后、开工严重不足等问题,行业规章现在均未有明确的退出规定,而这些情况恰恰是建立退出机制的主要初衷。因此,必须尽快完善有关规定,使退出机制有章可依。 总之,建立退出机制总的原则是市场淘汰优先,行业抵制其次,行政强制压底。具体讲就是退出机制首要依靠的是市场作用,健全市场机制,形成自动淘汰是上策;靠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通过民主形式排斥、抵制业内“下流”企业和产品,使其无容身之地是中策;行政强制退出是管理部门最后的无奈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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