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根据消息显示,此次手机广告标准的制定由中国广告协会牵头制定,上海书虹、北京分众无线、分拓无线等业内知名的手机广告运营商共同发起,而制定手机广告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让这个行业和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的经营,服务更加的合法“亲民”。
众所周知的,手机广告目前来讲还算是一种新兴的事物和行业,不过客观地说手机广告的出现却并不是这一两年才有的,如果要算,那么最早的一类手机广告就应该算是各种的办证推销和“中奖”一类的文字短消息了,尽管这里面的几近所有的内容都是违规违法的,但是作为一种广告形式,还是需要去认可的,而至于纯商业化的手机广告,只不过在近一两年才开始成型流行。
不管是基于文字类的手机广告,还是基于手机网络的图文媒体化广告,比较其他形式的媒体广告,手机广告具有着受众广、针对性强和交互性好等优势,但是也应该很现实的看到,现在绝大多数的手机广告并不为手机用户们欢迎和接受,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因素除了人所共知的一些短信息的虚假欺诈特性以外,就是一些图文性质的多媒体类手机广告不但不是消费者主动定制的,而且下载浏览此类广告还要产生不菲的手机上网费用,所以目前的手机广告还处在商家看好、手机用户叫苦的“混沌”阶段,那么有了手机广告标准,就会让手机广告不再为绝大多数人厌恶了吗?
其实,中国广告协会制定这部手机广告标准的初衷就是断除这个行业在缺乏行业标准之下各种手机广告信息鱼龙混杂的现状,还这个行业一个条理规范且合法有序的经营发布环境,更主要是要让亿万手机用户不在对这种广告形式感到厌烦和唾弃,不过同样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有了这个标准以后手机广告市场依然混乱怎么办?尤为重要的是同样作为一种行业自律性质的行规标准,在各方的利益需要和博弈之下,成效会有几何?
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制定手机广告标准的突破口在于加强和改进用户的订阅方式,说白了就是例如在手机用户每天什么时间接触多少条广告、接收到的短信为什么内容和多少个文字,以及图片广告多大等一系列问题上都在这个标准的涵盖规避之列,不过就此也很现实的又暴露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这些行业(商业)者们似乎又是在“关门造势”,有谁问过亿万手机用户的意见了?难不成这一标准一出,那些手机广告商们就可以“依律”随意给那数亿手机用户发送广告了?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当然,这种预测是不太现实的,可是谁敢保证在利益之下一些手机广告者们不会那么做呢?
手机广告作为一种广告形式,其实早就在《广告法》的约束之下,可是就目前基于手机的各种广告性质的图文短消息来看,有几个是合法的不难找出来,更为重要的是有几个手机广告是消费者自愿接收订阅的,所以如果非要制定这个手机广告标准,就请先给亿万手机用户一个一个自由选择之下可以说“不!”的权力,而不是像互联网页面广告那样“强给强看”!
手机广告行业如果缺乏一个行业自律标准,那么消费者们就更应该有一种公平点击浏览的权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那些虚假欺诈短信包围,被那些不请自来的手机图文广告困扰,直至被一些手机广告“诱按”走了大笔的“流量费”!